江西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规定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教师课堂教学纪律要求

1、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缺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不得喝酒后上课;上课必须佩戴学校规定的教学上岗证,并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2、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备课充分,携带教案、备课笔记等教学资料,用足上课时间;课堂讲授应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条理分明;上课期间不得无故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当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坚持用其他方式讲课,不得随意更换教室,更不得停课或让学生自习。

3、上课时不得穿拖鞋(机房除外)、背心,应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课内、课间均不得在教室吸烟、吃零食;课堂教学中必须运用规范的语言和文字,讲授内容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

4、教师应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的管理,加强考勤,在教学中对上课迟到、随意缺课、不遵守学习纪律的学生要及时、严肃而耐心地批评教育;对到课率低的班级或屡教不改的学生要及时向有关学院反映;对于未及时制止学生违纪现象而造成课堂纪律涣散的教师,教务处或教师所在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5、教师应自觉接受和配合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或学校安排的听课和其他教学检查。 

二、学生课堂教学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教室上课,迟到的学生应在教室门口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不准赤脚或穿拖鞋(机房除外)、背心、吊带衣等服饰进入课堂;除学校或教学单位检查性听课、本教研室听课外,非本班学生听课必须事前取得教务处听课证,并向讲课教师出示;不允许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学生进入教室进行自习。

2、上课期间学生不准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教学秩序的事情;教师未宣布下课,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教室的,须经任课教师同意;上课时应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回答教师提问时应起立,按教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教师安排的教、学互动活动;上课时应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吸烟、不吃零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刊,不玩与教学无关的电子产品。

3、前一节课未结束,后一节课学生不可提前进入教室抢占座位。

4、讲究文明礼貌,尊重老师。各教学班应在课前安排值日生擦拭黑板。

5、严禁在课桌、墙壁、黑板上乱涂乱写,不准损坏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粉笔和废弃纸张等物品,不准在教室内用餐。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学生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学时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旷课1天按5学时计;旷课次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的1/3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

三、对各学院的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学院领导要经常深入教室听课,及时了解、解决本学院老师和学生课堂教学纪律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2、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室,了解学生的上课情况,每月至少对本院的学风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主动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对教师反映经常上课迟到、旷课、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同学要查明情况,根据不同的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四、其他

1、违反以上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将分别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将课堂教学纪律纳入教师教学评估和优秀班集体评选的指标之一。

3、今后学校将在每年开展一次以院为单位、以课堂教学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教风学风评比工作。

4、学校将在每栋教学楼和教务处网页设立课堂教学纪律意见反映箱,学生可以通过意见箱反映教师是否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的情况。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授权教务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