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课程缓考审批表
基本信息 申请人 | 学 院 | 姓 名 | 学 号 | 专业班级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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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考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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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原因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公章) |
教务处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注:1.本人于考前三天(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但必须及时补办)提交审批表;
2.出具事因证明或病因证明(由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
3.已办缓考手续参加考核,成绩无效,于下一学期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缓考课程考核;
4.本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学院、教务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