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56号)文件精神,农学院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2年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及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确保推免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勇
副组长:李向楠(兼纪检) 吴自明 边建民
成员:傅军如 陈明 崔汝强 张志勇 曾研华 周庆红
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审核鉴定专家从以上小组成员中产生,参加审核鉴定的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须为奇数。校内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各系及专业负责人组织。
学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学工办和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宗莹莹、徐梦云、易彩琼、彭莎。宗莹莹负责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总平均成绩及排名;徐梦云负责推免生材料收集及推免资格初审;易彩琼负责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录取及推免服务系统操作;彭莎负责计算学生前五学期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
二、工作要求
1.开展推免工作基本原则、推荐办法、接收办法等严格按照《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5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遵守推免政策。
2.推免学生不得重复报名。推免项目分为: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专项2个项目,每位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项。如发现重复报名者将直接取消该生的推免报名资格。
每位报名的推免学生,需填写《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资格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另准备1张推免生的电子成绩单(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格式为:“证件号码_姓名”,如110101199907013456_张三.pdf,两个材料一起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院团委。
3.推免生遴选既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也要加强对学生全面发展(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相关表现的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以《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56号文件执行;赛事级别认定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18号文件)。
4.推免生遴选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5.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6.及时向毕业班班主任、全体教师及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宣传、解读学校推免政策;动员我院优秀学生推免我校,凡报考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除可享受我校研究生规定奖助学金外,一年级可直接享受8000-10000元新生奖学金(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追究制度。推免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推免工作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及推免材料复核工作。开展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责处理。
8.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等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9.要做好推免名额、推荐(接收)办法、复试录取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校2022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并负责对学生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接收工作,一律无效。留存涉及推免工作中的各项申请、考核材料,随时备查。
三、时间安排
推免工作时间性强,工作任务紧迫,学院严格按时按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9月10日-13日 | 做好本单位推荐、接收工作宣传动员、培训及政策咨询等。 | 工作部署 宣传动员 |
9月13日-14日 | 符合本校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9月14日下午3:00前上报《报名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及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至研究生院。 | 推荐工作 |
9月14日 |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
9月15日 | 推免工作小组组织进行综合排名审核工作,及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工作,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相关信息。 |
9月16日 | 9月16日下午3:00前上报《推荐汇总表》(纸质、电子版)、《资格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pdf格式)、英语四(六)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材料、《思想政治审查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及《推免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责任书》等材料,录音录像材料学院保留备查,研究生院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复核。 |
9月16日 | 学校审核、公示推免生名单(推荐名单)。 |
9月25日前 | 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荐名单。 |
9月26日 | 已审核通过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手续。 | 接收工作 |
9月26日-27日 | 学院组织完成校内推免生申请本校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
9月27日 | 9月27日下午5:00前,上报送校内《拟录取推免生接收名单汇总表》(纸质、电子版)。 |
9月28日 | 已审核通过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报名、确认复试及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手续。 |
10月18日前 | 报送拟录取考生《复试情况表》及复试录取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
11月3日前 | 教育部开通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 录取信息备案与上报 |
四、其他事项
相关文件、表格请到办公系统及学生工作群查看、下载。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江西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