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 职位代码:110401 招聘人数:2人 专业:作物栽培或农学、遗传育种专业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含2011年毕业生),学士学位 年龄:本科要求25周岁以下,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按程序审批聘用。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才市场(双桥头北面前100米)。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一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4、笔试报名费:100元/人(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3号)。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实行百分制。
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4、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5、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的对象。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5、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0795—3271152 宜春市人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