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农学院 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赣农大发〔2024〕51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转专业工作的组织管理,便于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考核录取、转入学生学业指导等相关工作,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边建民、吴自明

副组长:曾研华、李向楠、崔汝强、 周庆红

员:周大虎、石绪根、甘增宇、施翔

二、考核方式

面试。

三、录取规则及工作安排

1.申请转入农学院的学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高考选考了物理和化学。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理工类

2. 转专业遵循“转出人数不限、转入条件设限 ”原则,农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转入学生人数按本专业新生学生数的10%设定。

其余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51 号)执行。